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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4月25日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修正之「溫網室設施環境控制及生產設備」及「栽培高架設施」等項目,修訂旨揭規範之「附表一之二、果樹、蔬菜、花卉、特作、雜糧、種苗及其他小型生產設備補助項目表」相關設施項目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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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4月25日農會字第1080122138號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修正之「溫網室設施環境控制及生產設備」及「栽培高架設施」等項目,修訂旨揭規範之「附表一之二、果樹、蔬菜、花卉、特作、雜糧、種苗及其他小型生產設備補助項目表」相關設施項目補助標準。
上揭表列設施項目增修如下,各項補助比例及上限詳如附件:
(一)調整補助標準:項次18至25,原「補助不超過1/3為原則」,修正為「補助不超過1/2為原則」,並依變更之補助比例調整最高補助上限金額。
(二)增列項目:
1、項次21「光控式電動遮蔭」增列「外遮蔭」小項。
2、項次23「栽培高架設施」增列「移動式」小項。
3、項次24「微霧降溫系統(含主機、管路、噴嘴、電動(磁)閥與控制系統等)」增列「金屬管路」小項。
(三)新增項目:
1、項次63「水養液供應系統(包含控制系統介面及軟體,水養液管理(pH和EC監控),具依日輻射或土壤水分等監測值控制灌溉功能。)」乙項。
2、項次64「自走懸吊桿式噴灑系統(含懸吊軌道、行走架、噴桿、噴頭、管路、馬達與傳動機構、高壓幫浦及控制系統等。)」乙項。
3、項次65「溫室電動天窗」乙項。
附表一 : 小地主大專業農農機設備補助基準表 : https://www.shorty.biz/2mMRbe
附件
附表一 : 小地主大專業農農機設備補助基準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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