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辦理「藝文採購革新策略計畫」公聽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依據文化基本法第26條及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條第2項之授權規定,該部已研擬「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草案、「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及其配套措施,另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之修正條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業已研擬「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作業辦法」修正草案,前述3項辦法草案均刻正預告中。另該部將於108年9月27日、9月30日及10月1日會同工程會於臺南、臺北、臺中辦理旨案公聽會,期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以作為前項草案及相關配套措施修正之參考依據。
公聽會報名網:https://www.accupass.com/event/19090312172858276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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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