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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總會辦理第11屆「總統文化獎」徵選,請踴躍推薦、報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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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辦單位
中華文化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設置宗旨
總統文化獎設置之目的在於弘揚台灣價值,為社會樹立重要典範,每兩年頒發一次,其宗旨為:為促進群己共榮之公民社會、民主和平之文明社會、永續發展之現代社會,凡有明確信念並持續實踐致力於此,而有卓越成就與貢獻,堪稱典範足為表率之個人或團體,為本獎表彰之對象。

三、獎項類別

(一)文化耕耘獎 藝文是一個社會文化的啟迪
長期在文學、音樂、美術、視聽、建築、展演等藝術領域中辛勤創作,並以其專業積極推動、參與社會關懷、人文啟蒙等活動,表現卓然有成,堪稱楷模、典範者。

(二)人道奉獻獎 人道是一個文明的尺度
長期從事社會公益、致力彌平社會落差、落實人道主義精神,足堪作為全民典範者。

(三)青年創意獎 青年是國家社會的新創造力
四十歲(1981年1月1日(含)後出生)以下,展現新世代之創意文化,具有顛覆與創新之思維與實踐,具有卓著影響的青年朋友。

(四)在地希望獎 地方社區是國家社會的根基
個人或團體長期投入「參與式」社區耕耘,以從事地方文化 保存、生態保育、空間改造、特色產業、或社區照護等相關工作,著有具體成效足為社會楷模者。

(五)社會改革獎 改革是社會進步的動力
長期致力於推動社會改革、倡議社會進步價值,提出解決方案,對於台灣社會發展具有重大貢獻者。

四、獎勵

(一)每屆每類壹名。
(二)每位得獎者頒給獎金新臺幣壹佰萬元、得獎證書及獎座。

五、參選資格

個人、立案之團體,不限國籍、性別、年齡,均可自行參選、接受推薦或接受提名參選,每人、每團體以參加一奬項為原則。

六、參選方式

(一)自行參選

(二)推薦參選
政府機構、民間團體及歷屆總統文化獎得獎者等,均可推薦參選人。

(三)提名參選
由本會所組成之初審委員會提名。

七、徵選與頒獎

(一)徵選時間:2021年5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參選表格請寄送本會,以郵戳為憑)

(二)頒獎:得獎名單於決審後公布,頒獎時間另訂。

八、獎後活動
得獎者在獲獎名單公布後一年內,須配合本會相關推廣活動。

九、報名事項
參選表格如附件或由本會網站下載或附回郵函索。

網址:http://www.gacc.org.tw
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15號3樓。
電話:(02)2396-4256
信箱:service@mail.create.org.tw

 附件
第11屆「總統文化獎」徵選辦法odt
第11屆「總統文化獎」徵選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