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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修正為「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件二、第十二條附件六之一、附件六之四,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3日以農糧字第1101060313A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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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件二、第 十二條附件六之一、附件六之四,名稱並修正為「農業產 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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