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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重要濕地及其保育利用計畫查詢作業須知」-「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位暨查詢機關表」,依據內政部110年7月9日內授營園字第1100811043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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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內政部因應地方級重要濕地及暫定重要濕地公告評定情形,爰修正旨揭行政區位暨查詢機關表,並置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s://www.cpami.gov.tw/)/單一窗口;另載於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網站(https://www.tcd.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要點;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http://wetland-tw.tcd.gov.tw/)。
二、查詢土地座落位置如未位於「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訂重要濕地行政區位暨查詢機關表)」之行政區位,即非屬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重要濕地或其核心保育區、生態復育區或其保育利用計畫範圍,無須再函查詢機關查詢。
附件
重要濕地(含保育利用計畫)及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行政區位暨查詢機關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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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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