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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宜蘭縣三星、壯圍、宜蘭、員山、大同等5鄉(市)為辦理硬質玉米等作物111年尼莎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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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宜蘭縣三星、壯圍、宜蘭、員山、大同等5鄉(市)為辦理硬質玉米等作物111年尼莎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相關公所自111年11月16日起至11月25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三星鄉:硬質玉米、青蒜、萵苣、南瓜。

(二)壯圍鄉:韭菜、青蔥、其他短期葉菜、甜椒(彩色甜椒除外)、辣椒、扁蒲、黃秋葵。

(三)宜蘭市:胡蘿蔔、結球白菜、青蔥、大心芥菜。

(四)員山鄉:食用番茄、芥藍。

(五)大同鄉:冬瓜。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依下列額度標準予以救助:

(一)硬質玉米(雜糧二):每公頃2萬8,000元。

(二)芥藍、萵苣、其他短期葉菜(蔬菜一):每公頃2萬9,000元。

(三)冬瓜、黃秋葵、扁蒲、大心芥菜、胡蘿蔔、結球白菜、南瓜、辣椒(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四)青蒜、甜椒(彩色甜椒除外)(蔬菜三):每公頃4萬6,000元。

(五)韭菜、食用番茄、青蔥(蔬菜四):每公頃5萬1,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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