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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修正「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核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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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依據財政部113年1月17日台財促字第11225541730號函辦理。

 附件
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核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pdf
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核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財政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核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