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宜蘭縣宜蘭市等9鄉(鎮、市)為辦理硬質玉米等作物及農業設施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宜蘭市:洋香瓜、香瓜、芋。
(二)羅東鎮:苦瓜、香水蓮。
(三)頭城鎮:苦瓜、樹薯、香蕉、茂谷柑。
(四)礁溪鄉:香蕉、香瓜、洋香瓜、梨。
(五)壯圍鄉:韭菜、香瓜、冬瓜、甜椒(彩色甜椒除外)、南瓜、紅龍果、辣椒、皇宮菜、地瓜葉、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
(六)員山鄉:香蕉、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紅龍果、韭菜、蓮藕(蓮子)。
(七)冬山鄉:香蕉。
(八)五結鄉:韭菜、苦瓜、莧菜、萵苣、香蕉、蓮藕(蓮子)、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
(九)三星鄉:樹薯、硬質玉米、食用玉米、生食甘蔗、龍鬚菜、芋、冬瓜、苦瓜、芥藍、南瓜、扁蒲、桶柑、扁柏、尤加利、茂谷柑、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
二、本次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額度標準辦理:
(一)樹薯(雜糧一):每公頃救助1萬8,000元。
(二)硬質玉米(雜糧二):每公頃救助2萬8,000元。
(三)香蕉、紅龍果、香瓜、洋香瓜、茂谷柑、桶柑(果樹三):每公頃救助8萬元。
(四)梨(果樹五):每公頃救助10萬元。
(五)香水蓮、尤加利、扁柏(花卉一):每公頃救助9萬元。
(六)萵苣、莧菜、芥藍、皇宮菜、地瓜葉(蔬菜一):每公頃救助2萬9,000元。
(七)芋、蓮藕(蓮子)、冬瓜、南瓜、辣椒、食用玉米、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龍鬚菜、扁蒲(蔬菜二):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
(八)甜椒(彩色甜椒除外)(蔬菜三):每公頃救助4萬6,000元。
(九)韭菜、苦瓜(蔬菜四):每公頃救助5萬1,000元。
(十)生 食 甘 蔗 ( 特 用 作 物 一 ) : 每 公 頃 救 助 4 萬 1,000 元 。
(十一)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每0.1公頃救助1萬5,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8月14日起至8月23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電話:+886-3-852-1108~10 | 傳真:+886-3-853-5902
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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