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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
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升級計畫」申請須知,歡迎原住民族合作社、協會、農民團體(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及原住民班員比率達70%以上農業產銷班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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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2月5日原民經字第1130060327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發展原住民族特色農業,配合相關政策振興部落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實施期程及受理期限如下:
(一)實施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二)受理案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各計畫截止日期(郵戳為憑),郵寄或親送至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逾期不予受理。
1、經常門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28日。
2、資本門計畫: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
三、旨揭計畫附件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首頁-訊息區-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cip.gov.tw),如有疑問,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業務承辦窗口。
花蓮本場
地址:973044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
電話:+886-3-852-1108~10 | 傳真:+886-3-853-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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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諮詢服務:0800-521-108 | 作物病蟲害診斷:0800-069-880
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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