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頁置頂
:::
Menu
  • 114年農業部績效評核
  • 第22屆國家新創獎
  • 有機中心114綠建築榮譽獎
  • 劉啟祥 114年農業氣象個人事業獎
  • 114年農用感知驅鳥器
  • 113黃佳興個人事業獎
  • 2025農業永續金獎
  • 林正木113年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 倪禮豐助理研究員獲頒中華土壤肥料學會113「双桂土壤科學獎」
  • 林正木金推獎
  • 113農業部研發成果優良管理組
  • 陳季呈研究員優良管理人員獎
  • 有機中心榮獲金質獎和鑽石綠建築
  • 榮獲第二屆永續善農獎「技術創新組」
:::

最新訊息

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訊息 > 農業部公告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大同鄉、三星鄉及冬山鄉為辦理高接梨穗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農業部公告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大同鄉、三星鄉及冬山鄉為辦理高接梨穗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Twitter分享-另開新視窗 Twitter 分享   Plurk分享-另開新視窗 Plurk 分享 line分享-另開新視窗 facebook分享-另開新視窗
瀏覽次數:180次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大同鄉、三星鄉及冬山鄉,項目為高接梨穗,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一)額度標準辦理,每公頃為6萬2,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4年2月28日起至3月14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附件
農業部公告宜蘭縣礁溪鄉、員山鄉、大同鄉、三星鄉及冬山鄉為辦理高接梨穗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