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花蓮縣瑞穗鄉、鳳林鎮及壽豐鄉為辦理酪梨等作物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瀏覽次數:29次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瑞穗鄉:改良種芒果、酪梨。
(二)鳳林鎮、壽豐鄉:酪梨。
二、本次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依下列額度予以救助:
(一)酪梨(果樹三):每公頃8萬元。
(二)改良種芒果(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4年5月14日起至5月27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附件
農業部公告花蓮縣瑞穗鄉、鳳林鎮及壽豐鄉為辦理酪梨等作物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pdf
花蓮本場
地址:973044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
電話:+886-3-852-1108~10 | 傳真:+886-3-853-5902
電話:+886-3-852-1108~10 | 傳真:+886-3-853-5902
本場服務專線
農業諮詢服務:0800-521-108 | 作物病蟲害診斷:0800-069-880
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蘭陽分場
自114年1月1日瀏覽人次: 794889 本月瀏覽人次:123217
最佳瀏覽解析度1920 x1080以上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 版權所有 HDARES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本網站發表之所有文章、圖文係版權所有,係為學術研究成果,非經本場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不得引用於產品及食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若不當引用,應自負法律責任。
最佳瀏覽解析度1920 x1080以上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 版權所有 HDARES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本網站發表之所有文章、圖文係版權所有,係為學術研究成果,非經本場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不得引用於產品及食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若不當引用,應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