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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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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本場「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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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2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6 月 24 日
  • 發文字號:農花改場字第 0993202784 號
  • 主旨:第二次公告本場「苦瓜花蓮 2 號植物品種權」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 依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62次會議決議辦理。
  • 公告事項:
    • 成果項目:苦瓜花蓮 2 號植物品種權。
    • 授權地區及年限:以非專屬方式授權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 5 年。
    • 授權金 : 授權金為新臺幣 500,000 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 5% )後之金額為 525,000 元整。
    • 衍生利益金:本授權案之衍生利益金 5 年一次收取共新臺幣 100,000 整,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 5% )後之金額為 105,000 元整。
    • 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農民團體、自然人,皆可提出申請。
    •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00 年 6 月 30 日止,郵寄資料以郵戳為憑。
    • 有意願之廠商,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
      • 廠商基本資料表 ( 附件一 )
      •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農場、林場、牧場或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乙份。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最近一期之繳税證明影本乙份。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自然人免附納稅之證明。
      • 本場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 附件二 ) 。
    • 提出申請業者需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授權契約書 ( 附件三 ) 後辦理移轉。
    • 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請逕由本場網站 ( http://www.hdares.gov.tw ) 公告項下載。
    • 相關事項可逕洽本場研發單位,作物改良課:全中和。電話:( 03 ) 8521108 轉 300 。

附件 : 

第二次公告本場「苦瓜花蓮2 號植物品種權」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附件一 廠商基本資料表_ 苦瓜花蓮2 號植物品種權

附件二 技術移轉意願書_ 苦瓜花蓮2 號植物品 種權

附件三 非專屬授權合約書_ 苦瓜花蓮2 號植物品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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