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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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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告本場「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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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3/06/3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
  • 發文字號:農花改場字第1013202702號
  • 主旨:第一次公告本場「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案。
  • 依 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89次會議決議辦理。
  • 公告事項:
    • 成果項目: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
    • 授權地區及年限:以非專屬方式授權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
    • 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
      • 一般業者:授權金為新臺幣250,000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5%)12,500元,合計262,500元整,衍生利益金併入授權金,不額外收取。
      • 農民及農民團體:授權金為新臺幣180,000元整(稅前),加計營業稅(即前揭金額之5%)9,000元,合計189,000元整,衍生利益金併入授權金,不額外收取。
    • 申請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農民團體、自然人,皆可提出申請。
    •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郵寄資料以郵戳為憑。
    • 有意願之廠商,於公告期間,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場提出申請:
      • 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 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農場、林場、牧場或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乙份。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最近一期之繳稅證明影本乙份。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自然人免附納稅之證明。
      • 本場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 (附件二)。
    • 提出申請業者需經本場「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評審通過後,雙方簽訂技術有償授權契約書(附件三)後辦理移轉。
    • 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資料說明請逕由本場網站( http://www.hdares.gov.tw)公告項下載。
    • 相關事項可逕洽本場研發單位,作物改良課:全中和。電話:(03)8521108轉300。

      附件:

      第一次公告--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
      附件一--廠商基本資料_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
      附件二--技術移轉意願書_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
      附件三--苦瓜花蓮2號植物品種權授權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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