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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營發展研究室
您好,我是目前就讀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研究有機村政策,有關宜蘭縣三星鄉行健有機村自掛牌後,是要怎麼運作,首先,運作主體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其次,主管機關是?又有機村有何章程?為何未經全體村民的同意,就冠名?至於,貴單位輔導村里為有機村之法律權源為何?輔導後有何監督機制?需要達成特定目標?定期檢討?全村村民如何表示意見的管道?有機村是農委會的政策?以上問題有請貴單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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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推動有機農業,積極擴展轄區內有機耕作面積,2009年宜蘭縣三星鄉行健村稻農沈福智與當時的村長張美自主發起成立有機村,配合農委會有機專區計畫推行集中式有機農業栽培區,本場主要任務為有機農業栽培技術輔導,自2009年跨課室組成技術輔導團協助行健村發展有機農業,並陸續辦理有機栽培技術講習與示範。在法源及主管機關部分,當時發起人為村長張美,有機農業促進法及農業經營專區主管機關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目前行健有機村有機耕作班底為保證責任宜蘭縣行健有機農產生產合作社。有關該村運作方式等,可協助安排提問人與「行健有機農產生產合作社」經理洽取得資訊,本場針對有機、友善栽技術及植物保護等進行輔導,且隨時提供技術協助,以達成技術提升的目標。
花蓮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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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886-3-852-1108~10 | 傳真:+886-3-853-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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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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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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