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高公糧收購價格 展現照顧農民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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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糧稻穀收購制度調整內容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鑒於近三年來稻作生產費增加,農民及民意代表迭有反映應提高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或數量,經農委會研議後於4月26日報奉行政院核定,自100年1期作起提高各項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3元,並將糯稻穀納入公糧收購範圍,以及將每公頃收購數量整數化,以維護農民收益,確保國內糧食安全。
提高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3元
農委會表示,政府前於97年1期作起提高各項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2元;惟因自該年起國際油價及製肥原物料價格上漲,導致國內稻作生產成本增加,經參酌近三年每公頃稻作生產費增加幅度、未來國際原物料如磷礦石、液氨、氯化鉀等肥料價格與油價持續看漲,以及僱工工資及機械代耕費用可能上漲等因素,報奉行政院核定提高各項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3元;本年1期作新穀自5月中旬起,從高、屏地區陸續收穫上市後,即可適用本調整案,農民可立即實質獲益。
糯稻穀納入公糧收購範圍
農委會說明,以往公糧收購制度未將國產糯稻榖納入收購,由於國產糯米品質受國人偏好,但生產量僅占需求量70%,將國產糯稻穀納入收購,收購價格比照秈稻穀價格,除可鼓勵農民種植外並可藉由政府掌握一定數量,適時調節市場供需,以穩定價格。
為方便農民繳榖及計算價款,將收購數量整數化
為利農民繳穀及計算售穀價款,將現行每公頃收購數量整數化,調整後收購價格及數量如次:
- 一、稉稻穀計畫收購價格每公斤由23元調整為26元,每公頃收購數量1期作2,000公斤、2期作1,500公斤;
- 二、輔導收購價格每公斤由20元調整為23元,每公頃收購數量維持不變,1期作為1,200公斤、2期作800公斤;
- 三、餘糧收購價格每公斤由18.6元調整為21.6元,每公頃收購數量1期作為3,000公斤、2期作2,400公斤;
- 四、秈、糯稻榖收購價格較稉稻穀各減1元。
稻農增加收益45億元,政府財政支出增加6億元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依據97年價格調整案實施經驗,公糧價格調高3元,將引導糧商向農民購穀價格同幅度上漲,外界批評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僅圖利糧商,稻農未受惠一節,顯與事實不符。以國內全年稻穀總生產量150萬公噸估計,預期可增加農民種稻收益45億元。本次提高收購價格,並將糯稻穀納入收購,預估年收購公糧數量20.6萬公噸,財政支出增加約6億元。
農委會補助花博會經費,並無排擠農業相關預算
農委會表示花博會總經費95億元,中央補助31.03億元,其中農委會補助預算28.5億元分別於98、99年編列19.5億及9億元,係由行政院經建會於公共建設計畫項下專案核列,作為中央補助臺北市政府辦理花博的窗口,並無排擠農業相關預算,100年亦未編列該補助預算。
訂定繳交公糧稻穀乾濕穀比率,以便農民繳交濕穀
農委會自97年第2期作起規定具有烘乾設備之公糧業者應公告濕、乾穀折算率及烘乾費率,並於農民將濕穀送交委託代烘乾後,即折算乾穀數量支付價款,扣除農民應負擔之烘乾費用後,3日內撥付農民帳戶。如當地公糧業者無烘乾稻穀設備,農民可選擇至鄰近具有烘乾設備之業者處委託烘乾及辦理異地售穀。
未申報農友請於5月底前補申報
農委會強調,本次提高公糧收購價格3元,並將糯稻榖納入收購範圍,可實質提高農民收益,呼籲種稻而尚未申報的農友,記得在5月底前向當地農會辦理補申報,以免影響權益。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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