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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營發展研究室
本人住花蓮縣光復鄉,有農保,農委會推農舍農地修法,一宣布沒實施就讓農地價格一蹶不振,在鄉下想賣農地是很不得已才會做的事,有些農民真的生活不下去才會賣地,不應把農民的農地打的一文不值,而是讓農地確實農用,我建議不要修法,如要修法也要針對農地農用修法,採自然人都可買賣,買的人實際耕作,如沒有種植可採罰款,比照政府休耕政策罰款金額,一來可增加稅收,或者農地農用,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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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2015/06/15
經查台端所詢有關農地及農舍規定係屬水土保持局所主管之法令範圍,故建議台端就本次所提意見併同相關佐證資料逕向該局洽詢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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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作物營養:+886-3-85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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